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
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
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稳定的指示精神,维护学校的安全和政治稳定,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、生活和工作秩序,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》(国发〔2006〕24号)、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》(教办〔2006〕707号)和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预案。
1、总则
1-1指导思想
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,适应新常态,动员和组织学校各方面的力量,遵循“预防为主,单位负责”的方针,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,提升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,为学校的改革、建设和发展提供安全保障,创造良好环境。
1-2处置突发事件的范围
①各类政治敏感问题和境内外犯罪及境外反动组织、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;
②严重危害公共安全,干扰、破坏正常教学、科研、生活秩序的紧急事件;
③因各种因素引发的群体性上访、请愿、非法集会、罢课、罢教、罢餐、罢工、游行、示威、静坐等情况和事件;
④因各种情况发生的拥挤、踩踏事件;
⑤聚众围攻、冲击学校;
⑥发生火灾、食物中毒、流行性传染病、恶性交通事故、自然灾害、危险品丢失或泄漏以及个人违反安全规定等可能导致伤亡的事件;
⑦其他有关突发和紧急事件,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重要情况。
1-3处置原则
①预防为主,常抓不懈。
②快速反应,及时处理。
③统一领导,归口管理。
④区分性质,教育为主。
⑤讲究政策,依法办事。
1-4处置依据
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法律法规。
②《河南省<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>实施办法》、《河南省实施<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>办法》、《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安全稳定管理暂行办法》等有关文件。
2、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
成立学校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,统一领导,统一指挥,统一协调,做好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。
2-1领导小组
组 长:党委书记、校长
副组长:副校级党政领导
成 员:各单位、部门负责人。
职 责:
①领导学校安全稳定工作。研究解决学校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的重大事项,确定工作方案,对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作出部署。
②组织指挥学校处置各类突发事件,并根据事态发展,及时向省委高校工委、省教育厅、省卫生计生委、当地政府、公安机关报告有关信息,汇报应急救援工作进展情况。
③配合上级和当地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开展工作,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善后事宜。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4个工作组。
2-2办公室
主 任:分管校园安全、稳定工作的校领导
副主任:党办主任、校办主任
成 员:系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书记、学工部部长、学生处长、宣传部部长、团委书记、总务处长、保卫处长、继续教育部主任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。
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。
任 务:
①负责处理有关校园稳定的日常工作,做好信息的收集、整理、分析和上报工作。对重要信息和重大事件经请示学校领导及时向省教育厅、省卫生计生委、当地政府、公安机关报告。
②发生突发性事件时,通知有关负责人迅速组织人员进入现场,及时了解事件发生的原因以及性质,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疏导工作,控制事态发展,并做好善后工作。同时,指挥调度各方面力量协助现场工作人员开展工作。
2-3现场工作组
组 长:分管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
副组长:校办主任、学生处长
成 员: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书记、宣传部部长、学工部部长、总务处长、团委书记、保卫处长、继续教育部主任。
任 务:
①在学校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的指挥下,按照有关预案,迅速赶赴突发事件现场,了解情况,根据突发事件类别和性质采取适当措施,全面开展工作,控制事态发展,正确处置突发性事件。
②随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,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依据。
③做好善后工作,向学校提供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情况报告。
2-4情报信息组
组 长:负责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校领导
副组长:学生处长、教务处长
成 员:系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书记、学工部部长、宣传部部长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、辅导员、安全信息员。
情报信息组设在学生处。
任 务:
通过各种途径及时准确地掌握学校内外动态,收集情报信息,并及时反馈到领导小组办公室(紧急情况下可同时向学校领导报告),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。
2-5保卫组
组 长:负责校园安全生产工作的校领导
副组长:保卫处长
成 员:保卫处全体工作人员
保卫组设在保卫处。
任 务:
加强师生安全教育,立足防范,维护校园安全稳定,协助相关单位部门做好相关工作。
2-6宣传组
组 长:党办主任、宣传部部长
副组长:团委书记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
成 员:党办、团委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全体工作人员,广播站负责人、广播站学生骨干
宣传组设在宣传部。
任 务:
掌握舆论导向,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,做好各项宣传资料、录音、录像的准备及信息的发布工作。
3、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方案
3-1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
3-1-1严重危害公共安全,干扰、破坏正常教学、科研、生活秩序等紧急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;
社会人员聚众围堵冲击校园,或因各种因素引发的群体性上访、请愿、非法集会、罢课、罢教、罢餐、罢工、静坐等事件时,应采取以下措施:
①有关部门认真分析排查可能引起各种因素,提早防范,妥善处置。
②在得知信息后,知情人员及时向总值班报告,总值班第一时间通知相关部门到赶赴现场,了解情况,稳定局面。
③总值班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。
④根据领导批示,迅速部署,妥善处置。社会人员聚众围堵冲击校园,保卫处全力阻止聚众闹事人员。出现集体罢课罢餐等情况,各有关部门迅速组织人员展开劝说、劝阻、劝散工作,避免事态扩大。
⑤保卫组协助学校值班人员做好安全保卫工作。
⑥宣传组及时、准确做好信息的发布工作。
3-1-2对游行示威事件的处置办法
①知情人员及时向总值班报告,总值班第一时间通知相关部门赶赴现场,了解情况,稳定局面。
②总值班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。
③学生处、系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,配合现场工作组做好带头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,对其他参与者展开劝说、劝阻、劝散,力争尽快平息事态。
④保卫组听从现场工作组领导指挥,坚守岗位,力争把游行队伍控制在校园内,执行任务中严格遵守纪律,不得使用警械警具,避免激化矛盾,扩大事态,经请示领导报公安机关做好应急准备。
⑤宣传组加强文印室、校园广播站和网站的监督管理,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开展宣传教育工作,及时做好信息的发布工作。
⑥对游行参与者提出的意见要求,现场工作组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及时作出解释,对个别无理取闹者决不姑息迁就。对首要人员和不法分子,保卫组协助现场工作组将其带离现场进行询问,必要时,经请示相关领导移交公安机关。
3-1-3对校内发生踩踏事件的预防处置办法
相关部门加大对师生员工日常宣传教育,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专题教育(如主题班会、黑板报、宣传栏、电子屏等),让师生员工充分认识到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原因、严重后果及其防范措施,提高自觉性,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感。
如果发生踩踏事件,采取以下措施予以妥善处置:
①踩踏事故发生后,知情人员要及时向总值班报告,总值班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赶赴现场,进行疏散,同时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,必要时由主管校领导向上级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。
②学生处、各系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负责人立即组织辅导员、学生管理人员、学生党团员等骨干力量,赶赴现场,配合现场工作组做好疏散救援工作。
③办公室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救援,安排车辆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到医院救治。
④学生管理部门及时准确掌握班级人员情况,做好学生思想安抚工作,同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,说明情况,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安抚,防止过激行为发生。经请示相关领导后设立家校联络处,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,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,确保问题妥善解决。
⑤宣传组及时、准确做好信息的发布工作。
⑥学校相关部门配合公安机关查找事故原因。
3-1-4师生员工个人或集体上访事件的预防处置办法
①各单位、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,经常排查不安定因素,正确疏导思想情绪和处理各种矛盾,及时消除各类不稳定隐患。
②发现有个人或集体上访苗头时,要及时报告学校总值班,总值班及时通知相关单位、部门负责人(紧急情况下可同时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)。
③本单位、部门领导及时了解情况,同时安排相关管理人员与当事人见面,倾听诉求,并开展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。凡属正当要求,按照政策规定和权限范围尽快予以解决。因客观原因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,向当事人说明情况,征得其谅解,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创造条件,解决问题。对无理要求,坚持原则,讲明道理,帮助其认识错误,力争把问题在学校内得到圆满解决。
④特别是对集体上访的,各单位、部门要提前做好工作,把问题解决在学校内部。
3-2火灾事故处置应急预案
①实行首遇责任制。首先遇到火灾的每一位师生员工,都有责任和义务在第一时间根据掌握的消防知识,就近使用消防器材、设施进行扑救。同时呼叫他人帮助,报告保卫处(新校区62576638、北校区65585517)。
②保卫处接到报警后,迅速组织义务消防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,同时报告总值班。
③根据火势立即报告消防中心(电话119),报告内容为:“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内xx处发生火灾,请迅速前来扑救”、“郑州市纬五路8号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内xx处发生火灾,请迅速前来扑救”,待对方挂机后立即安排人员到学校大门口处等待引导消防车辆。
④现场工作组立即组织人员协调疏散和抢救。
⑤火灾事故发生后首要任务是保护人员安全,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(即先救人,再灭火)。在消防车到来之前,以学校义务消防员为主,广大师生均有义务参加扑救;消防车到来之后,义务消防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。
⑥火灾扑救和人员逃生方法(略)
⑦参加灭火的师生要听从指挥,避免混乱,确保安全。
⑧宣传组及时做好信息的发布工作。
3-3食物中毒事件处置应急预案
3-3食物中毒事件处置应急预案
3-3-1报告程序
①发现迹象或问题,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(学生发生问题报告学生处负责人),同时报告总值班员。
②向总务处 、预防保健科负责人报告。
③向保卫处负责人报告。
④向分管校领导和学校主要领导报告。
⑤按照学校领导指示,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、卫生行政部门(根据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七章103条)。
3-3-2处置措施
①实行首遇责任制。首先发现或得知问题的每一位师生员工,有责任和义务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汇报并采取必要措施。
②现场工作组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,进行处置。
③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就近送往医院,或拨打急救中心电话“120”,请求救助。
④保卫处协助预防保健科封存现有食物。
⑤立即组织陪护人员,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,以免影响治疗秩序。
⑥总务处、保卫处、预防保健科、伙食科和餐厅承包人要积极协助公安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检验、检疫工作,查找中毒事故原因。事故原因查明后,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。
3-4集体外出活动安全工作预案
学校原则上不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旅游活动。如教学工作需要组织集体外出活动时,要报主管校领导审批。
组织单位要确保师生活动期间的安全。外出返校后,带队人员要认真清点人数,并将活动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。
3-4-1集体外出活动前的准备工作
①组织单位、部门认真做好各项安排,制定活动方案及应急预案。安排专人带队统一管理,人数多时要有保卫人员随同前往。
②加强对外出人员的安全教育,强化安全意识,强调组织纪律。
③配带常用药品。
④需租用交通工具,应事先与国有(A类)运输单位取得联系,并签订交通运输协议,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,落实有关措施,确保交通安全。要杜绝超载现象。如需要搭乘个体营运交通工具,须查看有无交通管理部门的营运许可证,严禁乘坐无证、无照人员驾驶的车、船等交通工具,严禁车辆超速行驶。
3-4-2集体外出活动中出现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
①带队负责人迅速控制现场局面。
②拨打报警求助电话。
③根据事态变化,边处置边向学校领导汇报情况,请求指示。
④如有人员受伤,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治疗,需救助时及时拨打“120”急救电话。
⑤负责人做好善后处理工作。
⑥工作人员保证通讯畅通。
3-4-3注意事项
①遇事冷静,果断采取措施。
②迅速控制事态、避免扩大影响范围;保护师生、减轻伤亡。
③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,以免引起混乱。
3-5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
3-5-1预防措施
①认真贯彻、宣传、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,传递防灾信息。
②组织广大师生员工学习掌握自然灾害应急自救知识。
③相关部门定期组织排查教室、实训楼、图文信息中心、宿舍、餐厅、澡堂和配电房、锅炉房等建筑区域的排水管道、电路网线设施;加固室外门窗和悬挂物,发现安全隐患,责成有关部门及时整改,或请专业人员进行维修。
④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,组织师生训练和模拟演练。
如发现自然灾害事故,采取以下措施处置。
①有关部门接到上级指令、天气监测情况预报或预警信号,要立即报告学校领导,根据领导指示,需要停课时,办公室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全体师生员工,采取相关措施。
②办公室随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,认真落实上级指示。
③在发生灾害时,总务处要安排人员切断电源。
④发生破坏性灾害时,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,发扬艰苦奋斗、自力更生精神,开展自救活动。
⑤总务处、预防保健科,做好卫生防疫工作,认真进行灾后卫生消毒,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。
⑥教务处、各系部科学安排灾后教学工作,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。
⑦工作人员要保证通讯联络畅通。
3-6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处置预案
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(发生人身伤亡),第一获得信息的部门向总值班报告,并及时报警和拨打“120”急救中心电话,请求救援,总值班立即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。
②带班领导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负责处理有关问题,并协助医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。
③交通事故如发生在校园内,总值班立即报告办公室组织车辆运送受伤人员到医院治疗。
④保卫组保护好事故现场,积极协助交警部门勘察事故现场,做好交通事故处理工作。
⑤交通事故如发生在校外,相关人员立即报告办公室,办公室请示学校领导后,安排相关部门协助交警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的相关工作。
3-7传染病疫情处置预案
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,预防、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和国务院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》有关规定,制订传染病疫情处置预案。
3-7-1疫情报告点及报告人:
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,设置报告点为预防保健科(电话:62576640),传染病疫情报告人:预防保健科科长。
3-7-2疫情报告人职责:
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,按照以下要求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省卫生计生委报告。
①在发现甲类和新增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、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、肺炭疽的病人、艾滋病人等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,于2小时内,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。
②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、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,于6小时内报告。
③在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,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。
3-7-3疫情处置:
将疫情状态分为一般疫情、重大疫情和特大疫情,发生不同级别疫情自动启动《河南职工医学院传染病防控工作预案》(豫职医〔2005〕34号)。
①一般疫情处置:发生一般疫情时,实施隔离控制疫点及相关人员,其他师生正常工作学习,避免人群聚集和流动,预防保健科应加强学校环境卫生清洁和消杀工作,做好体温晨检和“零报告”、“日报告”制度及24小时值班制度。
②重大疫情处置:出现重大疫情时经学校报请上级批准后,实施隔离控制疫情点及相关人员,校园进行出入登记和封闭式管理。预防保健科应对公共场所和人群集中的地方进行消毒,暂停教学活动,加强临时务工人员的管理。
③特大疫情处置:出现特大疫情时,根据学校疫情及防控工作需要,启动《河南职工医学院传染病防控工作预案》在上级统一指挥和领导下做好学校疫情的防控工作。
3-7-4法律责任
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,不得隐瞒、谎报或缓报。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3-7-5停止执行预案
疫情控制和消除后,根据上级通知精神,可停止执行本预案。3-8学校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处置应急预案
3-8-1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丢失应急预案
①各系部实验室发现化学危险物品丢失后,应立即保护好现场,同时向总值班报告,总值班通知相关部门赶赴现场,了解情况。
②总值班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。
③保卫组迅速赶到现场,封锁现场,对现场周边进行巡查,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等情况,并认真做好记录。
④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、价值、危害程度,经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案。
⑤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,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。
⑥宣传组做好信息的发布工作。
⑦各系部做好安抚工作,避免因此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、科研和生活。
3-8-2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泄漏应急预案
①发现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泄漏后立即报告总值班,同时迅速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。
②总值班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,经带班领导同意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。
③各系部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,对化学危险品、易燃易爆物品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、监测,测定化学危险品、易燃易爆物品性质及危害程度以及对环境的影响。针对事故对人体、动植物、土壤、水源、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,立即采取封闭、隔离、清洗、消毒等相应措施,迅速控制危险源,防止事故的蔓延和扩大。
④保卫组根据事故情况,及时组织疏散、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。对造成人员伤亡的,配合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营救。
⑤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安监部门进行事故勘察。
⑥宣传组做好信息的发布工作。
⑦各系部做好安抚工作,避免因此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、科研和生活。
4、落实措施
4-1学校各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,强化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,把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任务。各单位、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、部门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。要定期认真分析安全稳定工作形势,根据形势特点变化工作要求,建立应急工作预案评审与更新制度,对预案进行重新评估与修订,不断充实和完善。
加强对管理人员、专业技能技术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常规性培训,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有关知识和要求列为干部培训的内容,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处理突发事件的政策能力和工作水平。
4-2加强值班。学校进一步落实值班制度。总值班、各部门值班人员认真执行学校值班规定,不得脱岗或随意调换值班人员。值班期间,认真履行职责,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出现的突发事件苗头。
4-3建立分区责任制。教学楼、实训楼、技能实训中心图文信息中心、食堂、超市、澡堂、库房等区域实行“属地管理、谁主管、谁负责”,各单位、部门要做到有情况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处理。
保卫处严格门卫管理,控制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,组织校卫队做好日常巡逻,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种不安定因素。
4-4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控制工作。各系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及有关部门平时要做好对重点人员的排查和掌握。
4-5各系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、学生处、总务处、保卫处、采用多种形式开展以防火、防盗、防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,增强安全意识,提高自我防护能力。
保卫处、总务处、各系党总支和教学部门相互配合,定期组织力量对教学、科研和师生生活设施、大型活动场所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,尤其注意对学术报告厅、教室、实训楼、技能实训中心、宿舍、食堂、超市等人员集中场所和库房进行检查,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。
总务处、伙食科和食堂承包人加强食堂管理,防止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。加强原料采购管理,保证购进的米、面、油、蔬菜、肉、蛋、奶的质量,防止变质原料进入学校。
4-6党委办公室、学生处、团委加强对校园网和学生刊物的管理,严防有害政治信息在校内传播,确保学生思想稳定。
4-7学校继续加强心理健康咨询和就业指导机构建设,提高工作水平,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在预防突发性事件中的特殊作用。积极探索就业指导教育上课表、进课堂,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、就业观,减缓学生就业思想压力。
4-8做好情报信息工作。各系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、学生处、保卫处等相关部门管理人员经常深入基层,了解和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,及时发现和掌握存在的不稳定因素,并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。
各单位、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。
4-9全面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,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,用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。继续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工作;继续落实国家有关教育收费的政策,切实做好学校收费管理工作,进一步完善收费公示制度,增加工作透明度,让学生缴费放心、满意;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加大勤工助学、贷款资助工作力度,发挥政策功效,解决贫困生的实际困难;继续教育部加强对培训班学生的管理和教育;继续正确处理改革稳定与发展的关系,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大力推进和谐校园建设。
4-10在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中,全体工作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,保证联络畅通。办公室派专人接听电话,及时传达信息,做好电话记录。
在处理突发事件中,所有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。未经批准,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访,不得向外宣布信息。对未经批准的采访者,宣传组、保卫处及时予以制止。
建立失职责任追究制度。谁主管谁负责,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。如果发生失职、渎职行为,造成影响政治稳定和恶性事件发生,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5、处置突发事件电话:
总值班室电话: 62576600
保卫处电话: 62576631 62504110 62576638
学生处电话: 62576646
匪警电话: 110
火警电话: 119
急救电话: 120
交通事故报警电话:122
6、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